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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社会救助局:为民惠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天门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栏目。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促进互动交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我们本期节目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天门市社会救助局局长康波涛,就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与各位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康局长,您好!

康波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与各位网友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交流。

主持人: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承担了怎样的责任和使命?

康波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大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注重关心生活困难群众,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更是民心所向,蕴涵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通过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之一。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办法具有里程碑意义,第一次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框架,即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政府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民政部门围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开拓创新,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进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

主持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方面有什么考虑?

康波涛: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要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进一步促进全体公民共同富裕,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这两个方面来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开展动态监测。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为重点对象,通过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数据比对长效机制,定期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上述对象逐户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目前这个平台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群众、易返贫致贫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同时我们还拓展平台的功能应用,加强与教育、人社、医保、住建、卫生健康、应急、乡村振兴、总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针对重病、残疾、失业、就学等情况设置预警指标,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主动发现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变化信息。

二是开展综合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分办转办和信息处理反馈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明确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建立起救助的圈层,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通过社会救助体系来统筹救助资源,凝聚救助合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力、更可持续的兜底保障。

主持人:今年中央提出要全面落实低保扩围,及时将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口纳入低保。请问有哪些方法来保障符合标准的人口及时纳入低保?

康波涛: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民政部门近些年来完善制度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优化简化流程,在扩围增效上做了大量工作,低保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我们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为落实有关低保扩围增效的要求,民政部门在完善低保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制度上的创新,比如说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这些创新是扩大低保救助范围的政策依据,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实化这些创新举措,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是切实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低保申请时间相对长一点,而且主要以户籍为重要条件,很多困难群众可能是户口不在本地,遇到急难性困难,这时候怎么办呢?为了增强救助时效性我们还要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临时救助从发现、受理到发放临时救助金,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

三是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渠道。全力推进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机制”建设,设置社会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目前,省民政厅已经开发上线了“困难信息上报”APP,实现市、乡、村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APP应用全覆盖,做到随时随地发现困难群众、上报困难信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社会救助时效。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了“鄂汇办”APP,从10月8日起,我市困难群众都可通过手机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实现救助申请“掌上办、随时办、跨域办”。申请人在办理救助业务时只需在“鄂汇办”APP上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可随时查询申请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主持人: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是当前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救助服务下沉方面民政部门有什么举措?

康波涛:2022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考察时指出,要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0月起我局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主体责任,减少审核审批层级,优化救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下放绝不是简单一放了之,还要确保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真正“放得下”。进一步厘清市民政局、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市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履行审核审批确认主体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真正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实现确认权限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

二是充实工作力量,确保真正“接得住”。针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民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同时,市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审核确认对象精准,标准精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真正“管得好”。随着社会救助职责转变,市民政部门积极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人员对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核;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审批权下放后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随着我国步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民政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以昂扬精神,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向着第二个一百年的目标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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