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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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鄢紫 通讯员胡文静)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标准缴纳,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从2021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1年核定年度月缴费基数标准为5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上限为15000元,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申报,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申报。各用人单位申报当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时,实行三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统一核定,不得造成同单位不同险种之间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差异,缴费确实存在困难的单位,可以在参保险种上作适当选择,各参保单位要按月及时申报核定缴费,超过当月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将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从2021年7月1日起,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60%、70%、80%、90%、100%、150%、200%、250%、300%和缴费基数下限设定为十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档次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直接到税务局委托代征银行申报缴费,也可下载楚税通App或各代征银行App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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