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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监督 打造公平竞争市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天门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栏目。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促进互动交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本期节目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天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雄标,在接下来的节目中,有请向局长介绍我市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情况。向局长,您好!

向雄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与大家进行本次交流,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市财政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主持人:2024年4月,市营商办印发了《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六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方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请介绍一下!

向雄标:按照市营商办印发的《“六大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我局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的通知》,各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全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再进行采购计划备案。对采购预算在10万以下的项目备案书(涉密产品除外),可以不报财政备查。

二是实现与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的互联互通。我市政府采购在2023年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后,根据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的通知》,从4月28日起,将全市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计划统一推送到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实现了全省政府采购“一网通办”,所有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使用一个CA数字证书跨区域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12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在专项检查期间,共发现2起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已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和壁垒的常态化清理。

四是组织集中采购目录框架协议采购,完善“网上商城”采购。市财政局按照《集中采购目录框架协议采购方案》,组织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28个底级品目进行了框架协议采购,将市本级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10-40万的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商城”采购,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对多频次、小额度采购的效率。2024年1-10月网上商城成交笔数235 笔,采购预算2116.52 万元,成交金额1775.86万元,节约率16.1%。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救济机制。市财政局专门印发了《天门市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政府采购争议调解机制,积极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持人:刚才,向局长详细介绍了市财政局围绕市营商办2024年度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措施很具体很得力,效果也很明显。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良好,请向局长介绍一下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向雄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如《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倍增的七条意见》《关于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的七条意见》等支持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政策。市财政局相继转发《关于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通知》等文件,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总额为63150.86万元,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金额为52392.64万元,中小企业份额占比82.96%,比规定的份额比例40%提高了近43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市财政局采取专人负责督促、下发督办函与工作通报等形式,督促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合同备案。2024年1-10月,全市采购单位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242个,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平均为15.7天,比法定时间提前了14.3天。

三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预付款制度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在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必须约定预付款,且比例不低于30%,部分合同预付款比例可以达到60%,如市教育局“实验初中学生宿舍热水系统工程”和“高新园初中学生宿舍热水系统工程”预付款比例达到60%。

四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024年,市财政局采取多种办法,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4年1-10月天门市“政采贷”合同融资金额36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25万元。

主持人:刚才,向局长详细介绍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今后,我市财政部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将如何开展,有何打算?

向雄标: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财政部也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工作台账》,市财政局将严格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精神,按照“整、建、促”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营造我市政府采购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采购人加强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督促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项目需求、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方式选择、采购合同履约、结算资金支付等规定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三是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采取提高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加大评审优惠力度、落实预付款制度、按时支付采购资金、持续推进“政采贷”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832”平台的采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绿色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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