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预留采购份额 实施优先采购 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打印:
字体: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我市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倍增的“七条意见”,采取预留份额、降低负担、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举措,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力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落实制定采购需求标准、实行预留采购份额、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实施优先采购等措施,持续保障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该局严格落实预留份额,对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甚至全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1-4月,全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的份额达到45%以上;持续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即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同时,优化服务提质效,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压缩政府采购时限和资金支付时限,加强履约验收管理,今年1-4月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时间平均约为23.5天,比规定时间提前了13.5天。并在落实政策上强监管,通过线上日常审查、线下专项检查等方式,实时审查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发现的各类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壁垒”,督促限期整改。
  此外,该局还持续加大“政采贷”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引导商业银行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开展融资,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今年1至4月,全市“政采贷”合同融资金额1747万元,比去年同期270万元,增加1477万元。
  据介绍,今年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市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0350万元,其中技改和产业扶持资金20000万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350万元,有力助推了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杨帆陈飞 通讯员刘劲峰)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