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 狠抓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系列评论之四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来源:天门网
打印:
字体:

●本网评论员

  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着力整治群众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市委市政府对“百日整治”的态度,也是对全市人民的承诺。全市各地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明确责任,转变作风,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全市动员大会以来,各项整治工作已在各方面展开。从市“百日整治”办公室通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和单位,行动迅速,工作方案和措施具体,但仍有少数单位认识还不到位,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少数人甚至对整治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少数单位对整治中所涉及的改革缺乏应有的决心和信心,这种消极思想和作风是整治工作的障碍,必须彻底清除。

  必须明确工作责任。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重点事项责任分工方案》,把整治工作细分为九个方面、三十项具体工作,确定了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把目标任务搞明确,把领导分工和责任搞落实,把措施搞具体。

  必须改进工作作风。作风是成事之基,落实是成事之本。落实既体现干部的能力水平,也检验干部的思想品德。各级干部要树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意志,真抓实干。领导干部要以好作风抓整治,以整治促进整个干部职工队伍作风的根本好转。

  必须严格问责追究。“优惠政策零折扣、生产经营零干扰、优质服务零缺陷、损害环境零容忍”。“零容忍”是关键,是保证。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开展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谁敢踩“高压线”,谁敢顶风上,就坚决拿谁是问。

  必须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已经落实的看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问原因,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惩,打造抓落实的紧密链条。对损害发展环境、违反规定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强化“不换状态就换人”的决心和手段,重用那些知责思为、敢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干部。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