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统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来源:湖北日报
打印:
字体:
 

 

  典型案例一

  央视财经栏目曝光宜化股份公司违法排污案查处情况

  湖北日报讯 一、基本情况

  12月2日晚,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宜化股份公司违法排污问题,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二、调查核实情况

  央视报道的3个排口,分别为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排口、云池山洪沟、朱家岗闸口。

  1.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排口。12月2日晚监测发现排口氨氮超标(浓度22.27mg/L),后经调查证实,该次超标排放是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超标排污所致。12月2日19时左右,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造气车间造气循环池废水溢进雨水沟排入云池山洪沟,导致12月2日24时云池山洪沟排口氨氮浓度达69.21mg/L。因云池山洪沟排口在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取水口上游约50米,造成宜化太平洋热电取水水质受到影响、排口出水水质氨氮超标。

  2.云池山洪沟。今年初已被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央视曝光前正在实施整治,已新建污水管网2.8公里,关停企业3家。12月2日晚受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超标排污影响,当晚云池山洪沟排口氨氮浓度达69.21mg/L。

  3.朱家岗闸口。12月2日晚闸口无污水外排,其上游2家洗涤厂正在生产,废水已接入猇亭区污水管网。据猇亭区环保局证实,其中宜昌家兴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曾于今年2月将废水通过朱家岗闸口直排长江,此后经过整改,该公司将废水接入猇亭区污水管网。

  三、处理处罚情况

  1.市环保局于12月8日依法对宜化股份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对其处罚款252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2.猇亭区环保局于12月3日依法对云池山洪沟上游的6家企业下达停产整治决定,目前已全部停产。

  3.6月20日,宜昌家兴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因项目环评违规被猇亭区环保局责令停止建设,但该公司拒不执行,猇亭区环保局于11月16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并处罚款5万元,并于12月5日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四、问责情况

  1.追究企业15名责任人责任。2015年以来,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对宜化股份公司实施处罚,市政府领导多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但该公司屡改屡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责成宜化集团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蒋远华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冯加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虞云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职务,提交董事会免去其宜化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宜化集团及宜化股份公司已对1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免职、罚款等处理。

  2.追究政府和部门3名负责人责任。责成猇亭区委、区政府就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猇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亚华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猇亭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唐铸伟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猇亭区住建局局长倪锦林(现任点军区副区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二

  荆州松滋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案

  一、举报内容

  松滋市城中心普遍烧煤污染严重,烧煤的污染源主要为酒店,特别是国际大酒店、南湖大酒店。近三年松滋市环保局向社会承诺城区内禁燃,但是没有完成。

  二、调查核实情况

  松滋市中心城区共有规模酒店10余家,列入禁燃名单的酒店仅有松滋市海阔天空商务会所和国际大酒店2家,其余酒店都是采用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松滋市海阔天空商务会所2台燃煤锅炉(分别为1吨、2吨)已于2016年8月底前实施煤改电,已经实现电与太阳能混合使用提供热源。国际大酒店现有1台2吨燃煤锅炉。目前,企业已经计划实施煤改空气能,拟用空气能热泵系统替代燃煤锅炉供热。松滋市南湖大酒店从2012年开始运营,一直使用天然气为原料。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三、处理处罚情况

  1.责令国际大酒店锅炉立即停止运行。目前,该锅炉已停止运行。

  2.依法实施查封。对其锅炉及配电柜等主要设施现场实施查封。

  3.依法立案查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拟罚款10万元。

  4.督促整改。该公司联系一家地源热泵系统供应公司,用空气能热泵系统替代燃煤锅炉供热,在整改未完成并通过松滋市环保局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恢复经营。

  同时,荆州市禁燃工作专班将对全市中心城区列入禁燃名单的企业逐一调查,查看整改现状,对还未制定方案的企业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禁燃整改,确保按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典型案例三

  武汉新洲区畜禽养殖污染案

  一、举报内容

  信访人反映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太和村旁有一个存栏量为200-300头的养猪场,该养猪场将猪粪随意露天堆放,臭气扰民。近2年来向新洲区环保局反映,但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太和村”应为蔡河村。该养殖场业主2013年起在原废弃的村小学内从事畜禽养殖。该养殖场无任何证照,也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由于3个贮存养殖粪水的自建坑塘无任何防渗漏措施,干粪于场内露天堆放,造成恶臭外排。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三、处理处罚情况

  新洲区决定彻底关停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猪、羊已全部转走并清场,粪水已全部转运,场地已消毒,违法建筑正在拆除之中。针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给予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派驻三店街防疫检疫监督员2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蔡河村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蔡河村驻点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