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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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付磊磊)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制定了《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限时整改,全面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完成省布大气、水、土壤、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针对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1个方面意见建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导向,分类处置”“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系统施策”整改原则,确定了5个方面17项34个整改任务。一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层层夯实环保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整改要求,一个市级领导领衔督办、一个责任部门牵头、一个整改专班负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成因,对症下药,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为了确保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制定了3个大类9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二是持续克难攻坚,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抓好“四位一体”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攻坚省级“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推动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坚持精准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检查督导,促进整改提升;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四是严肃责任追究,依法追责问责;五是强化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和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有力有序完成督察意见整改任务。同时加强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总结经验教训,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实现标本兼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实力天门、创新天门、绿色天门、活力天门、幸福天门建设,加快“融入城市圈、建设示范区、晋升百强县”,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天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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