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设置临时夜市市场促进市民消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来源: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打印:
字体: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市,保障民生需求,提升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市城管委决定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夜市市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竟陵街道办事处曾家河口、新城天一街、元春路宝安段及高新园官侨路北等路段指定区域。

二、准入商品范围

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用小电器、工艺品等生活用品。

三、经营方式

临时场所、非固定摊位、登记准入。

四、开放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开放(截止日期另行通知),每天18:00至21:30。

五、管理要求

凡进入临时夜市市场的经营者要服从临时市场的管理规定,自觉遵守经营秩序,不占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自觉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安全,保持清洁。

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