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亮出全省监督执纪执法“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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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刘威

1月15日,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通报了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情况。

据介绍,201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果丰硕。

强化政治监督,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27件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省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61人次,其中出具否决性意见38人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违反政治纪律类信访举报件1054件,同比下降47.9%;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案件227件,同比下降46.8%;处分305人,同比下降37%。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34563人次、20872人次、3112人次、2660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0.6%,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同比增长25.5%。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察对象立案21228件

坚持以系统思维和方法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深化党政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39个派驻(出)机构实现对省级96家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分类推进省管企业、高校和金融单位派驻机构改革,在20家省管企业和5所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向省农信联社、湖北银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权。同步落实党组织关系在鄂的中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相关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相关监督、检查、指导及保障机制。

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0089件,同比增长12.1%。全省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立案21228件,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4794人。

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挂牌运行,实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两员合一”,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严防“灯下黑”,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57人

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省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十一不得”规定、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登记备案制度,聘请首批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省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57人,其中,处级以上34人,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建军等11名纪检监察干部,彰显了“谁砸纪检监察机关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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