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聚焦”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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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聚焦”为抓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一、聚焦政治建设,一以贯之筑牢政治忠诚。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及一岗双责,明确党组书记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工作措施,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压力向基层传导。二是严肃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抓实支部主题党日这一有效载体,让党员干部在经常性组织生活中知纪、明纪、严纪。三是筑牢政治信仰。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同部署、同开展,推动政治理论入脑入心。定期开展“司法大讲堂”系列学习活动,通过科所长讲业务、讲案例、讲作风,青年干部交流分享等方式,积极营造“讲学习、比业务、强素质、实作风、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标本兼治,一以贯之坚持惩防并举。
  一是扣好廉洁“风纪扣”。将廉政文化与法治文化共创共建,在机关走廊、楼梯张贴廉政格言、法治警句,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讲授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剑指顽疾砸局破圈》和《镜鉴家风》,学习中央、省、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组织参观湖北汉江监狱和卢市镇彭家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把案件“活教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推动警示教育“精准滴灌”。二是找准廉洁“问题点”。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填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表》,查找多发性、顽固性问题。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对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进行排查。今年,对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78次,查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1113份,发现问题77个。开展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三是打好风险“预防针”。制定《司法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分级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并适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把提醒“红灯”亮在未萌时。开展廉政集体谈话2次、任前谈话8人次,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全覆盖。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打卡制度、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构建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三、聚焦服务为民,一以贯之提升惠民举措。
  一是统筹谋划,切实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创新述法形式,在湖北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党政第一责任人专题述法工作,不断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向深入。二是加强排查,甘当平安稳定维护者。持续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30余次,参训人数2000余人。通过“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排查矛盾纠纷455次,预防纠纷628件,调解3357件,调解成功率达95%。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我市621个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共2617名,并有序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185场次,培训8822人次。三是精准出击,打好公共法律服务组合拳。制定《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全市62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落实在社区,为村民自治提供法律保障。开展公证“上门办”“一次办”“预约办”,去年共办理2230件公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实现刑事案件全覆盖,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7件。推出司法鉴定上门办、压缩时限办25次,累计为33名群众减免鉴定服务费3.45万元。(天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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