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实施分类整治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打印:
字体:
  近日,我市印发《天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方案》布置了复查核验、分类整治、销号清零、规范台账、严控增量5方面主要任务。《方案》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突出重点区域全面排查,严控隐患增量,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同时,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包保乡镇(街道)“回头看”工作抽查复核,对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逐户逐栋全部核查,对存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按总数不低于10%比例抽查。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底线要求开展分类处置。对鉴定为C级(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的自建房,须通过封闭、围挡等形式避免人员靠近或进入,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隐患。对鉴定为D级(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的自建房,须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封闭处置。对暂未整治销号的C、D级自建房,明确专人每日巡查,严防人员倒流。(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潮)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