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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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发布了《天门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全面加强天门市重点单位环境监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名录》,2023年度我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共计64家,其中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与2022年度相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管类别、筛选条件等均有变动,数量也有一定增加。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名录在确定的过程中,该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筛选,对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等实现了“应纳尽纳”。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也就名录的确定工作进行了现场帮扶,提出了省级调整建议,使《名录》确定更加精准。
  据介绍,列入《名录》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也将持续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付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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