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践行生态文明 助力“文明创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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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靓丽的“底色”。近年来,我市始终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主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筑牢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擦亮生态文明底色
  2022年,我市细颗粒物累计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78.5%,地表水8个省控断面、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坚持“科学指导、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大气污染全过程防治措施,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整合多个职能部门力量,合力攻坚大气污染问题。积极开展气象研判分析,及时开展臭氧及颗粒物临时管控。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常态化巡查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商混站、夜市露天烧烤,定期开展加油站、汽修行业、柴油货车等督导检查工作,加强臭氧、颗粒物污染防治。2022年11月,我市启动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防范应对秋冬季固定源、大气面源、移动源污染,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提升优良天数比例。
  稳定保持水生态环境质量。我市与荆门、汉川、仙桃、潜江等地形成了横向流域补偿机制、汉江跨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确保流域安全稳定无突发水污染事件。2022年,我市依法申请取缔12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完成市第二水厂、多宝镇、张港镇等7处沿江饮用水水源地及佛子山陆羽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2022年完成天门河流域2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清除渡桥湖、龙骨湖等30个湖泊湖面围网,完成19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坚决守牢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今年3月,组织全市61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全面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有序推进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完成2处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污染地块清场并开展修复行动,有序对其他地块进行土壤详查与风险评估。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印发了《天门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倡导绿色环保 树牢生态文明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我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重点理论学习内容,定期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上学习研究部署。2022年9月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湖北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环科院5位专家教授为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授课。市委党校成立了生态文明课题组,撰写了《天门河治水之变》,在多期干部培训会议上进行讲授。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做好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等各类环境信息,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抓好新媒体宣传,做好生态环境相关权威信息发布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及时更新转发重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文件解读、科普知识等,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设计制作倡导绿色环保宣传短片2部,深入企业和村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设置宣传展板,张贴近千张生态文明宣传海报,组织参与宣传活动的志愿者及群众达7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
  积极倡导环保文明健康生活。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约用水周、全国低碳日、全民植树节、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种子,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开展街道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制止乱扔垃圾、破坏环境、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全面推进“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助力市民养成低碳出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我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增添动力。(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蜜 通讯员 万佳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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