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远程调解”为劳动者维权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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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11月14日收到执行款,一分钱不少……”近日,家住江苏常州市新北区的郑先生,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来感谢信。
  郑先生原系某科技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地点在我市。2019年春节后,因公司拖欠工资16.5万元,郑先生选择离职。经多次催讨,该公司支付了6.5万元,后因经营困难没有继续支付余款。郑先生于今年6月30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郑先生的仲裁申请后迅速立案,送达文书,多次采取电话、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郑先生同意以 7 万元调解,该公司承诺在今年9月20日之前支付。后因该公司到期未支付相关款项,郑先生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委全力配合,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红艳 通讯员周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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