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疫后经济重振 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5条”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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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彭丹)我市打响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发令枪”。6月16日,我市发布《中共天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35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再加强。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措施3个部分共35条,紧扣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市场、政务、投资、融资、法治五大关键领域,靶向发力,实施一批改革举措,形成天门营商环境特色品牌。
  市场环境方面,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认真执行关于水电气、用工用地、物流、租金等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等。
  政务环境方面,推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号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推行“一窗通办”,进一步优化“鄂汇办·天门旗舰店”App功能;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等。
  投资环境方面,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即开办2个环节、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5个环节整合为2个环节,一般登记办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实行办电“321”服务;实现用水用气报装在3个环节、报装时间在2个工作日内,推行不见面审批;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压缩10%,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等。
  融资环境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的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力度,全面落实专项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小微企业办理贷款环节优化至4个,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等。
  法治环境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对民营企业实行审慎包容机制等。
  据悉,我市将35项工作任务列成了72条详细的任务清单,指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方案》精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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