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来源:天门网
打印:
字体:

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邓慧遐)14日,根据《天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月14日15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4晚到15日,我市大部气温将下降8~11℃,局部12℃以上,有5~6级偏北大风,阵风可达7~9级,并伴有雨雪天气,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根据《天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月14日15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

就如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寒潮灾害防御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强调,要依法落实灾害防御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灾害性天气对当前疫情防控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出,一是要依法落实灾害防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灾害性天气对当前疫情防控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二是要强化科学精准应急措施。加强天气精密监测预报,强化动态预警信息发布,要畅通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覆盖面;要组织医疗机构尤其是防疫定点医院以及各隔离场所提前做好病人和医护人员的防寒保暖;要严防寒潮及伴随的大风和雨雪天气对城市安全运行、农业生产、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交通物流,人民生活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加强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做好防风防寒准备,预防感冒和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生。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研判灾害影响,强化应急处置。四是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特点,适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标识说明联系方式法律声明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