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禁鞭区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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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自2016年1月15日我市实施禁鞭以来,城区禁鞭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城市环境质量也因此大幅提升,扩大城市禁鞭区的呼声也日渐强烈。
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顺应社会各界的呼声,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决定对《天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天政规[2015] 10号)规定的城市“禁鞭区”范围进行调整,将县河以北的城东禁鞭区扩至谌桥河,即天门城区禁鞭区范围调整为:东起谌桥河(县河以北)、东环线(县河以南),西至汉北河(县河以北)、西环线( 县河以南);南起杨家新沟,北至北环路。
本通知自2021年2月5日起施行,请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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