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锲而不舍 申请人领回欠款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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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帮我把欠款追回来!”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市法院执行干警发来短信表达谢意。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卢市镇居民严某不间断向随县商户刘某赊购猪饲料,共欠货款13万余元,严某仅偿还了7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推诿不还。2020年7月,刘某诉至市法院,请求判令严某支付剩余欠款。经市法院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严某分两期支付刘某猪饲料款6万元。严某支付了第一期的款项3万元后,余下3万元未按协议约定履行。2021年4月,刘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将严某名下银行卡、财付通等账户共计2000余元予以冻结,同时,到有关部门查询车辆房产登记情况,但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将严某纳入失信名单。2022年1月,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严某家中进行调查,未找到严某,便前往村委会,告知村干部严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近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市法院,严某当场支付了剩余欠款3万元。
  近年来,市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大力惩戒失信行为,助推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诚信教育宣传,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一方面发挥审判导向作用,严惩商业欺诈、恣意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鼓励诚信交易,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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