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房地产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构建诚信体系 维护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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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房地产协会组织业务培训

天门网讯 (通讯员 初昕)近日从天门市房地产协会了解到,该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天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承诺书》八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22条,全市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构建了完整、规范的诚信经营体系,在2019年岁未收官之际,全市房地产企业呈上了一份高质量的成绩单。

“诚信八条”,向社会庄严承诺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领域的规范经营,推进天门房地产市场诚信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强行业依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房地产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代表反复讨论,近40家在建项目房企一致通过并签订协议书,向社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这是一份天门房地产行业向社会的宣言书。

“诚信八条”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政策,依法办理商品房销售手续,达到规定条件的商品房依法办理房地产产权证;保证商品房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依法进行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保证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保证按约定期限交房,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延期交房或交付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动进行赔偿;保证依法处理商品房面积争议,维护购房者对所购房屋面积计算的知情权;保证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等。

“诚信八条”还约定,商品房质量问题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全装修房质量问题涉及到装修企业的,商品房销售问题涉及到经纪代理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问题涉及到物业管理企业的,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消费者承担承诺的责任。凡发生这些问题的争议和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为消费者处理解决,然后向所涉企业追索责任。

对不遵守承诺的行为,经市房协与各会员单位讨论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违规截客、拉客户的开发企业(中介代理销售公司),受害企业证据确凿,由违规企业向被害企业赔偿现金10万元。违规企业在没赔偿之前,房协会将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请示,申请停止使用该企业的企业锁(网签、备案等业务)。违规单位赔偿金到位或取得受害单位的谅解书后方能开通企业锁。中介单位违规后由开发企业先行赔偿,开发企业再向中介企业扣款。

“诚信八条”签署后,各房企规范了经营行为,使行业内的一些顽疾迅速得到了遏制,赢得了一片叫好声。过去一些“渠道营销”人员蛰伏、游荡在售楼处附近,通过向指定售楼处拉客的方式赚取佣金,在房市销售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渠道营销”现象迅速得以治理。 

“最严22条”,行业自戴“紧箍咒”

在行业签订承诺书的同时,天门市房地产协会自戴“紧箍咒”,研究制定了被称为史上“最严22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市房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

“最严22条”要求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书》或《暂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

针对工地扬尘这一污染环境等现象,“最严22条”要求各房企遵照市政府“七个一律”的指示精神做到:一律在工地周围围挡;一律实行物料堆放覆盖;一律采用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一律实行路面硬化;一律施行出入车辆清洗;一律进行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一律安装喷淋装置并定时工作。督促施工企业按施工合同约定节点给付工程款,不拖欠民工工资,出现问题经劳动监察部门核准后,直接从监管帐户划拨。

为规避商品房销售中的风险,“最严22条”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存抵活动”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的,要将现售房源、现售方案一次性报房管局备案后方可进行现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商品房的相关信息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必须符合《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要求,预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

对市民最关注的商品房销售价格问题,“最严22条”作出了规定:商品房销售申报价格须真实合理,且开盘后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严格实行“一房一价”公示。

“最严22条”还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及交付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必须通过房管局网上办公平台实行网上合同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小区要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方能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

为确保市房地产协会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住房保障中心11月18日召开全市房地产企业专题会议,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相关企业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守法经营,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优良企业。

会议要求,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受害单位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要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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