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天门为失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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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潘文华、通讯员张北平、肖晓华)“没想到政府会为我们失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11日,天门经济开发区友谊社区70岁的唐香宝老人从天门市长张爱国手中接过养老保险证时感激不已。同日领取养老保险证的有650位被征地农民。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农民耕种的土地被征用。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天门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天门经济开发区和仙北工业园区试点。
  该市规定,从2004年起,被政府依法征地、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村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民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金个人缴纳45%,政府和集体补助55%。已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缴纳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该市首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651名被征地农民,已有363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到养老金。
  与此同时,该市还制定相关政策,在职业技能培训、择业、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对被征地农民给予扶持和帮助,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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