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开车送朋友回家同乘出车祸车主赔官司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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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佳婧 通讯员樊斯坦 陈军波)天门阳先生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料途中发生车祸,致使朋友胡先生受伤,阳先生不得不赔偿5.3万元才了却这场烦恼,本月22日,伤者胡先生领到了赔偿款。
  事发于去年4月26日晚。胡先生等3人搭乘阳先生驾驶的私家车返回九真镇。当晚11时许,阳先生驾车行至渔薪镇西加油站地段时,因疏忽大意,轿车撞上公路右侧的树木和房屋,造成车辆损坏、坐在车后排的胡先生受伤。经医院诊断,胡先生L1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阳先生负全部责任,胡先生无责任。
  事发后,经天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细心调解,双方达成由驾车人阳先生一次性赔偿胡先生53000元的协议。
  对此,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勇说,不能因为是无偿乘坐,就可以损害他人身体;因开车人的过失、大意导致严重后果,开车人要负赔偿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而发生两车相撞或其它后果,赔偿责任则主要由第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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