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为扩大对外开放健全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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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两会”系列网评之三十四: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 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李洁琼

 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共6章41条的法律,分别设置了“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两个专章,总计18条,被普遍认为将是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实际行动向国人世人表明我们党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充分展示新时代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法治是开放的保障。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是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有健全的法治保障。回望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中国通过立法保障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之后相继制定了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共同组成了“外资三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对推动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审视当下,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与其他国家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空间十分广阔。今年以来,美国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计划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建设化工综合体;英国电信成为首个获得全国性电信牌照的国际电信公司……外资纷纷加码中国市场,折射出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中国的投资吸引力如何,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明。

 越是走向高水平开放,越需要法治的保障。制定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新形势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迫切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并配合制定相应的具体法规、规章,以更加全面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促进、保障和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提高外资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刚刚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面向未来,我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以扩大开放推动改革、带动创新、促进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相信在中国高水平开放进程中,外商在华投资将迎来更多机遇,也将实现更大发展和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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