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综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22:26 来源:天门网 热度: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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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鄂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我市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综合派出、分组监督”的要求,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综合派出改革,成立了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直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对市直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单位选调部分优秀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纪工委、监察分局拟选调录用6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2、中共(预备)党员;

  3、市直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4、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背景为法律、经济、中文、财务、工商行政管理者优先);

  5、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分为报名、面试、考察、公示、录用5个程序。

  1、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面试。以录用答辩或即兴演讲方式进行。

  3、考察。重点考察了解候选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4、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综合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录用。公示结束后,正式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条件者可另提供成果证明材料:主持起草的领导讲话、调研文章或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三)报名者应认真对照公开选调条件和资格报名,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天门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联系人:沈彩燕

  联系电话:5239622 

  手机:13972183029

  中共天门市纪委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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