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邮政部门联手检查 严防寄递渠道销售假药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 00:47 来源:天门网 热度: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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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杨帆)8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近期该局与市邮政局联手开展检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以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便捷的特点,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群众,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按照国家邮政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通知要求,从1月底开始,该局与市邮政局联手,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加强对收寄批量药品的验视,尤其是对长期、大量和集中交寄药品的,邮政、快递企业应要求交寄人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及交寄人身份证明等,不能提供的,可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寄递。目前,已对干驿、马湾等乡镇5家寄递大批量药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检查,尚未发现寄递假药问题,下一步将对全市各乡镇寄递大批量药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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