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曝光台(8.21)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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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文明20条》第16条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要求遛狗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近日,市创文办督导组在街头走访发现,不文明养犬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有不少市民在街头、公园遛狗时不拴绳,放任狗在马路上或绿化带上大便,也未及时清理。

市创文明办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践行《天门文明20条》,在携犬外出时,除了采用牵引带牵引,还要对爱犬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进行及时清理,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21日上午,陆羽故园樱花大道,市民遛狗未拴绳。

20日上午,西湖路上,市民遛狗未拴绳。

21日上午,陆羽故园内观水平台,市民遛狗未拴绳。

21日上午,文学泉路,市民遛狗未拴绳。

21日上午,市民携狗进入早餐店,且未拴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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