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投诉增加迅猛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首次集中约谈电商企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6日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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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8”年中购物节来临,省市场监管局6月14日首次集中约谈京东、苏宁、国美等10家“618”网络促销企业,督促电商平台诚信自律经营,切实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过去3年全省12315平台共接收网络消费投诉58607件,其中2016年11056件;2017年18652件,同比增长68.7%;2018年28899件,同比增长54.94%。今年上半年,全省12315平台共接到网络消费投诉14702件,同比增长42.36%,占投诉总量的20.3%。网络消费投诉占比从3年前不到10%增加到20%以上,反映我省网络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投诉量不断上升。

  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副处长黄厚林称,网络消费投诉正从传统零售电商平台向跨境海淘、拼团网购、返利类网站等新模式扩展,同时向在线旅游、网络订餐、在线教育等服务新领域延伸。

  据了解,网络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4个方面:网购服务差,发货慢、退换难、售后服务不到位,部分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或未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提示和确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尤以网购服装、鞋类商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全、商标侵权、拼团网购商品质量低劣等问题最为突出;虚假宣传和促销,商家虚假打折以低价诱购、优惠券无法使用、以缺货为由单方撤单等;非正当网购渠道猫腻多,消费者通过微商、微信朋友圈代购、手机直接转账等方式网购,受骗上当。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明方表示,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的审查和登记,督促建立商品进销货台账,严格商品信息审查,确保服务质量。同时,要建立完善平台消费纠纷和解、消费维权自律制度,严格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良品铺子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承诺,促销活动中虽然产品价格打折,但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打折,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良好服务。(记者张茜、通讯员郭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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