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强制治疗闯祸“武疯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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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凌墨 杨磊 实习生徐文擎 陈月红)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不久将正式实施。
  据介绍,武汉现有重性精神病人约12万,其中10%有暴力行为倾向(即人们常说的“武疯子”),他们频频无故杀人伤人,令社会深感担忧。
  统计显示,1997年至今,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共收治精神病人2873人次,其中杀人的274人,放火的64人,其他伤害和治安案件137人。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因其不可预料和突发性,社会危害极大,需由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
  为什么要出台新“办法”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倪子林介绍,该市公安局虽在2004年出台了《武汉市公安局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办法》,但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公安局的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不高。强制医疗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以政府部门文件作为执法依据,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欠缺,实际执行中也易生偏差。
  专项经费不足,机构自身运行艰难也成突出问题。据了解,安康医院收治的强制医疗对象,90%以上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强制医疗后,大量费用均由安康医院承担。“简单对付尚且困难,逞论发展和改善了。”
  而强制医疗对象难以回归社会是个更大的难题。据统计,70%的强制医疗对象在治愈后,家属不要、单位不管,一些病人在收治机构滞留四五年,无法正常回归社会,长期占用床位,既影响收治机构的正常运转,也使更多的重性精神病人在社会上游荡,给社会埋下安全隐患。
  哪些精神病人须强制医疗?
  《办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必须同时符合两种情形: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涉嫌犯罪,经法定程序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但监护人无力看管,或虽有监护人但不强制医疗可能会继续严重危害社会的重性精神病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强制医疗: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患有躯体疾病危及生命的;躯体残疾不再具有严重危害社会能力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强制医疗的其他情形。
  强制治疗依照怎样的程序?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是强制医疗工作的主管机关。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残联等人民团体,协同做好强制医疗工作。
  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须由区级以上公安机关书面裁定,并通知监护人到强制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因身份不明等情形无法通知监护人的,由相关公安机关直接办理。“这样规定,考虑到了尊重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知情权,也保证了精神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倪子林说。
  治疗经费如何保障?
  强制医疗的经费保障,遵循“政府主导,多渠道共同承担”原则。
  根据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加农村合作医保的,按相关公费医疗、医保规定执行。上述渠道支付后不足部分,由强制医疗病人或监护人负担;确无能力负担的,由市政府负担。《办法》同时规定,在强制医疗病人的监护人或其他人愿意提供费用的前提下,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可对病人提高标准诊治和护理。
  强制医疗机构如何管理?
  《办法》要求强制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接受公安、卫生等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侮辱、虐待强制医疗病人,并有责任防止强制医疗病人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发现病人擅自离院,应立即寻找并在24小时内报告原批准强制医疗的公安机关。
  湖北亚威律师事物所丁旭升接受采访时建议,《办法》确定公安机关为强制医疗主管机关,要明确责任,如果因接到请求但没实施强制执行的,造成严重后果,主管机关应承担责任,否则很难保证《办法》不成为一纸空文。
  出院之后还需做些什么?
  根据规定,相关单位应与病人家庭建立合作关系,做好解除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后期康复工作,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公安派出机构应会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精神病人进行登记,建立共同管理机制,预防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再度发生。
  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接受采访时说,相当一部分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的家庭都十分贫困,很多都无奈地将精神病人用绳索、用铁笼囚禁家中,以免外出伤人,有的一锁数十年。
  这次《办法》一个重要原则是,家庭付不起治疗费用的,由政府财政承担。
  张萍希望,实施范围应尽量放宽,让这种病人都能得到治疗;实施门槛应尽量降低,政府财政多补贴,相关费用多减免。
  她建议,治疗后期,还需有一些社区康复机构容纳这些精神病人,给予康复指导,让他们融入社会。否则被困在家,缺少社会交流,病情反复复发,会越来越重。
  案件回放
  2月18日,一精神病人在武昌火车站用近2米长的钢管,将一路人后脑砸开。
  4月18日,汉口一女环卫工被一疑似精神病患者刺伤背部,缝了7针。
  4月19日,武昌小东门一银行门前,一女老师买午饭途中,突遭一精神病男子持刀袭击,抢救无效死亡。
  6月30日,新洲旧街七里岗村李仲权用冲担袭击村民,致四死五重伤,死者包括一名5岁儿童和一名7岁儿童。
  8月4日,黄陂李家集镇沈家大湾,37岁的精神病儿子手持铁锹,砍死亲生父亲。
  8月7日,蔡甸张湾镇练武村,一名16岁少年用刀片割破母亲的喉管,将其残忍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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