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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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的127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天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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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的127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天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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