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门市事业单位从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1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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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本科生应于2018731日以前毕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于20181231日以前毕业。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同意在天门市服务年限3年以上。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引才政策

  1.对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在天门工作5年内,硕士安家费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1000/月;博士安家费每年2万元,学位津贴2000/月,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安排过渡性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引进的本科生,如有住房需求,可由用人单位帮助协调解决周转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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