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天门首次“海选”十佳青年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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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柯冬林、通讯员张北平、杨帆)记者1日从天门“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获悉,该市首次采用公众投票制,由市民“海选”十佳青年。
  今年是天门进行第四届十佳青年评选。以往,评选由组委会说了算,群众参与度不高,产生不了榜样的力量。
  为此,该市决定,今年采取“海选”方式。凡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的天门青年或在天门工作2年以上的外地青年均可参评。候选人由各地各单位自荐或推报,组委会初选30名正式候选人在市内媒体上公布相关事迹。其后一月内,由市民电话投票、短信投票、网站投票,评选出“十佳青年”。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中的公众投票比重占80%,考核组评分比重占20%,并委托市公证部门对投票、评选全过程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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