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生态治理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来源: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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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止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04亿。随着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不断变革,网络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也更加专业户、多元化、智能化,互联网为网民提供了更加丰富、精彩、实用的网络信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垃圾信息、不良或有害信息,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网络谣言、低俗色情等内容与现象充斥着网络,严重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网络生态治理任重道远。

为整治网络空间各类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出台,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提供了制度规束,同时体现了中国特色治网之道的制度优势,并将以制度优势实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构建的治理优势。

网络生态治理是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突出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主观能动性,重点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以及网络行业组织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法治建设,是在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信息内容质量,是在网络空间凝心聚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网络生态的重要途径。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根本,坚持两手同时抓:一手抓网络空间正能量弘扬,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信息内容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得到倡导和鼓励;一手抓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让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传播、使用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

利用互联网思维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必须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规定》坚持法治方式,在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产、传播、使用的基本逻辑,进一步细化了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明确了网民的权利与责任,压实了互联网企业的平台责任,强化了行业组织的治理功能。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清朗事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也关系到所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规定》织密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规则之网,必将有利于更好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一个更有归属感的互联网精神家园。(市网信办 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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