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八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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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评论员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从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时要求“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到此次总书记视察湖北强调“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时间的指针在变,不变的是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为民情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悠悠古训警示我们,我们党要做到长期执政,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正是源于人民至上的赤忱初心,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赢经济增速,到举全省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从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75%以上,到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湖北发展的“民生温度”不断升高,民生底色越来越鲜明。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群众对就业难、择校难、看病难、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反映强烈,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切实做好民生工作,一刻也停顿不得、懈怠不得。
 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五个方面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了部署。
 “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我们要不断增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行动自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人民”是不变的价值指向,也是永恒的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就能不断以民生工作的新进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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