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尊严 合法表达诉求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来源:天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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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评论员

  2016年以来,我市依法打击处理非访人员29人次,显示了法律的尊严,也给非法上访者敲响了警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批批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诉求的权利,也有对等的责任与义务。但个别人为了以访谋利、以访施压的目的,采取非正常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绝不能容忍,政法机关要依法履职,排除干扰,严厉打击。对少数人利用各种时机闹事,企图通过引发事端、制造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来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惩处;对严重干扰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信访行为,要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并保持高压态势。

  信访群众要敬畏法律,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依法办事不仅是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事。《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信访条例》在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的同时,对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也依法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能有的六种行为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一名公民,应当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有利益诉求时应依法理性表达,依法维权,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事实证明,采用不理性甚至非法手段上访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因触犯法律受到惩处。

  深入落实中央“三到位一依法”的信访工作指导方针,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信访权利,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另一方面也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严厉打击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既要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也要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让我们人人争做守法公民,个个坚守公平正义,共同维护稳定大局,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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