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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两费”欠费不补缴,预交退还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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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白冰)23日上午,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管理科科长卢国安在网上接到城区两个体经营户关于退还预交的1200元工商管理费的申请,该科工作人员当即与所在地工商管理分局联系,退还了预交的费用。
  记者就预交的两费问题咨询了市工商局。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这部分数据各分局正在统计,按照政策预收、超收的部分将全部退还商户。同时,还希望社会各界对有未退还的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至于怎样退还,市工商局将按照哪个部门收的哪个部门负责退的原则有序进行。
  采访中一些个体工商户询问,未缴纳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还用不用补缴?市工商局表示,历史欠费自9月1日后不用补缴。目前,我市已对“两费”的票据进行收缴、登记和销毁。如有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两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按国家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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