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闭幕。 25日下午和26日上午,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胡忠义、市政府副秘书长贺国友分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变更的决定和关于许可对市六届人大代表郭平高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还进行了第四次法制讲座,听取了市委副秘书长、市新农办主任陈晓明所作的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精神和情况报告。 在审议全市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真实,对策准确,效果明显,全面地反映了我市改水工作情况,但仍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大、水费定价标准不一、部分工程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为此,大家建议,市政府及水利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改变老百姓用水观念,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水改;进一步协调好电力、规划、物价等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其在政策上适当地扶持农村改水工作;要积极探索供水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理顺行业管理关系,市、镇、村要建立供水行业协会或理事会;要强化项目领导责任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力争办一件成一件,真正让老百姓受益。 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办理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满意率。特别是对一些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建议案,必须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实施责任界限不明确的建议案,市政府要从宏观上分清责任界限;对一些代表们反复提出的建议案,一定要引起重视,拿出规划和计划,限期办理;对一些政策规定相当明确的建议案,一定要按政策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圣祥,副主任孔圣坤、万永太、张为书、戴开平、黄和平、胡利平及2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发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志鹏及市人民法院院长严新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强等列席了会议。
附两个决定: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07年10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讨论决定,天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在竟陵举行。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变更的决定 (2007年10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熊利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门市2007年财政预算调整变更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320万元调整为2082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0038万元调整为71207万元,同意市财政局局长熊利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变更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保持收入强劲态势,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同时,严格预算支出,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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