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朋友们: 在2007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辛勤耕耘的家长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慰问。 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关心广大农村的义务教育,诀定从2007年春季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是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按照原来“一费制”的规定,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可免交170元,初中每生每年可免交270元,城镇小学每生每年可免交200元,城镇初中每生每年可免交300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后学校可以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继续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在学生自愿的原则下适当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甩。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在免学杂费的基础上,可以继续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的政策,即政府免费为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并对寄宿生中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举报监督电话:0728—5342055,5342533,5334109。 这次新机制的改革,是党和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后,广大学生家长更要支持孩子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广大学生应珍惜党和政府创造的不交学杂费上学的好条件,更加努力学习,为将来报效祖国和人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尊敬的家长,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他们的未来是我们共同的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新机制改革的政策,让孩子们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把孩子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祝新春愉快,阖家幸福,生活美满!
天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天门市教育局 天门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