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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门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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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的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对市广电局、天门日报社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指导。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市文化局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与协调。
  4、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宣传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的社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全市宣传理论教育,形势教育的计划与安排,负责各类典型宣传。
  5、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和国防教育的宣传工作。
6、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天门日报社的领导干部和群众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市直宣传战线的有关管理工作,对乡镇宣传委员提出任命建议,负责组织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知识分子培训、政工职称评定。
7、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收集全市各阶层的思想动态。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甘霞蓉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千军  副部长
    肖银生  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梁卜中  副部长、天门日报社社长
    李国义  纪检组长
联系电话:0728-523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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