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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
|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7日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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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决定,拟订全市组织、干部工作的法规及党员、干部管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指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意见;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负责考察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等审批手续;指导市直局及乡镇办场单位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工作制度;负责市管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的信息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对全市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相关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五、宏观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六、对市管干部和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审理干部的党籍、党龄问题和市管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七、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八、检查、指导、综合、协调知识分子工作;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家;指导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九、检查、督促组织和干部工作,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对全市组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基层组织部门的工作和自身建设。 十、宏观指导退(离)休干部工作;参与制订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元新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刘贤柱 常务副部长 张荣国 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张爱萍 副部长、人才办主任 张义平 副部长 涂 季 部务委员、干部科长 联系电话:0728-5229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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