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承诺 一、注重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我们将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对每一项重大规划都实行公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对各项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严格实行窗口式服务,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二、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对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实行集中办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完结。对工程安全事故保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处理。 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坚持先报告,后执法,坚持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杜绝不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收费明白卡制度,保证按周边县市同类最低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规费,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乱收费。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建设计划,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证城区路畅水通,大力改善市民的生存环境。 五、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经济发展环境。我们将对治理经济环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一票否决”制。凡建设系统出现违反治理经济环境规定的行为,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包庇护短,姑息迁就。 举报电话:0728—5222380 5222057
市国土资源局承诺 一、搞好优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和长远发展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的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做到热情服务,办事及时。对合法用地者需到省厅报批的15天内办到位;市内审批的7天内办到位;对于事关天门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项目,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推行政务公开,实施窗口办文。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且挑选精兵强将进入中心统一审核办证。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投诉与信访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素质,强化办事程序,规范执行程序,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章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举报电话:0728—5233396 5239414 市交通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行,杜绝公路“三乱”。 二、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实行两证(执法证、许可证)一票(规范性票据)制,规范征收交通规费。 四、严格做到交通规费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不搞部门重复检查和重复收费。 六、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对鲜活农副产品和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一律免检。 七、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三乱”责任追究,谁搞“三乱”谁下岗。 八、加强行政执法源头治腐力度,凡发现一起吃喝卡要的人和事,都将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九、对于群众来信来访,落实专人,及时予以查办,并及时 回复查处意见。 十、改善机关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改变干部形象,推行人性化服务,实行便民首问制,提高办事效率。 举报电话:0728—5242032
市环保局承诺 一、严格执行办事程序 1、排污申报登记程序。根据排污者污染物排放程度与变化情况,每年1- 4次,由排污者向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构成与排污量、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报市环保局监理科核定,核定结果书面告排污者。 2、排污费征收程序。根据核定并经排污者认可的排污量,按国家规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计算排污者应交的排污费数额,由市环保局向排污者填发《排污费缴纳通知书》,排污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纳排污费。 3、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市环保科研所受理委托后,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初步确定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规定取低标准收取环境影响评价费,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地的水、气、噪声等本底值,采用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方法,概括工作量在7-30天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 二、严格执行办事时限 1、排污申报登记,从申报到下达通知15天内完成。 2、环境影响评价,从受理到审批30天内完成报告表和登记表的编制。 3、对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按简易程度现场征收。 三、强化内部服务管理措施 1、全面提高环保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严禁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2、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进入天门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开展环保产业、引进环保资金、推出环保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等实行全程服务。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治理污染,筛选引进治理技术与项目,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各种渠道的污染治理项目贷款和扶持资金。环保收费与企业发展分歧时,按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意见办。 3、欢迎监督,认真并及时办理投诉。 举报电话:0728—5223502
市卫生监督局承诺 一、全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语言文明,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咨询者满意。 二、卫生监督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身份;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三、强化卫生管理,确保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对公共场所、餐饮业等的卫生监测,进行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确保卫生质量,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大众健康。 四、办证进中心,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企业和个人办理卫生许可证,向我局提出申请后,我局在3日内派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审查合格后,至服务中心办证,5日内发给卫生许可证。 五、收费入财政,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鄂价费字(96)256号文件规定的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标准的最下限执行;重点企业、招商项目收费按行政服务中心核定意见办。所有收费均入财政账户。 六、文明执行,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八要八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接受有碍公务的吃请、礼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优质高效,不准敷衍塞责;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损害卫生执法形象的,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我局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我局的有关规定,发生一次,待岗一个月,只发基本生活费;发现第二次马上下岗,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28—5221880
市城管局承诺 一、认真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对所有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客运、市容环境卫生审批、办证、收费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文明执法、秉公执法、透明执法,做到挂牌服务,亮证执法,持证上岗,执卡收费。 三、加强执法监督与管理,坚决做到“六个不收”,即不收取消项目,不重复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越权收费,不增加标准收费,不扩在范围收费,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严格实行结算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 四、健全来信来访接待制度,领导坐镇,热情接待,限时答复,推行首问责任。 五、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不以权谋私,不营私舞弊,不以罚代法,不滥用职权。 六、坚持“谁违纪,谁下岗”的原则,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对破环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七、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28—5225176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 一、严格按程序执法,公正、公开地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加强市场巡查督察工作、严密开展巡查、预警、查处运作机制,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查处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行为。 2、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实行收、管、查三分离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结果“三公开”,依规收取。 3、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激励、预警、失信惩戒、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加强企业分类监客,优化发展环境。 4、实施经营者五项自律制度,落实开办者四项自管责任,强化管理者三项监督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严格执行政策,着力加强粮食、棉花、成品油、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6、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假售假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反欺诈专项整治。 7、坚决制止“三乱”,严禁乱上路、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对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禁令”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严格注册登记条件,缩短办照时限,能进服务中心的审批全部进入,提高办事效率,热情周到,优质服务。 1、企业申请名称预先标准,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 2、各类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只要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体经营户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日受理当日办理。 3、企业年检和个体经营户的验照只要符合法定要求,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毕。 4、申办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格式合同文本备案、《广告登记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证》和《市场登记证》,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12315申诉举报电话常年保持开通,每天早8时至晚6时有专人值班。坚持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无偿服务。接到消费者申诉,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需及时处理的,竟陵城区1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对已受理的一般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解处理终结。 三、严格执行〔1992〕价费字414号、计价费〔1999〕1707号、〔1998〕1071号和鄂价费字〔1999〕341号、〔1998〕387号文件规定,依规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费按照注册资金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费240元,变更登记费50元,执照副本10元,年检费50元,补(换)发营业执照50元。 3、个体经营户开业登记费20元/户,变更登记费10元/户,执照副本3元/本。 四、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承诺到位。市局一方面加大内部执纪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聘请工商风纪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举报电话:0728—5238738转8014
市公安局承诺 一、坚决杜绝“四乱”现象发生。严禁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日”的规定。每月1-25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在“安静生产日”内,除发生火灾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外,公安机关进入企业进行其他公务活动,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行天门无“三乱”。确保天门企业原材料及产品和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畅通无阻,只纠违法不罚款。 四、坚决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迅速制定方案,立即采取措施,对企业周边的地霸、厂霸、建筑霸、路霸、市场霸等严格依法打击,坚决制止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五、坚决对全市的重点企业实施“四优”服务。做到刑事案件优先侦破,治安案件优先查办,矛盾纠纷优先调处,服务项目优先到位。 六、坚决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客商安全投资,保障客商在天门的人身、财科不受侵犯。 七、坚决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严肃警纪,确保公安民警不闯“红灯”,不碰“高压线”,发现违反承诺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728—5221441
市地方税务局承诺 一、坚持依治税,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二、坚决禁止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 三、坚决推行“税务公开、政务公开”,按程序执法,实行过错追究。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服务。 五、坚决落实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办法。 六、坚决执行市政府有关税收专题会议纪要和协调意见。 七、对外商企业检查严格实行报批稽查和一次稽查,对处罚行为严格把关。 八、不向基层单位下达任何经费创收指标和税收处罚指标。 举报电话:0728—5229652 5224418
市国家税务局承诺 一、坚决杜绝向纳税人乱收费; 二、坚决制止在纳税户和服务对象中吃、拿、赊、要、报等行为; 三、坚持实行办税公开制度,全面推行纳税人进机网络管理; 四、认真执行招商引资及下岗职工和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实行服务“一窗式”管理,积极推行限时服务、咨询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 六、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准核制度,坚持一次进户、各税统查;坚持税务稽查计划审批、查前约谈、调账稽查和错案追究;坚持企业对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廉政行为的反馈制。 举报电话:0728—5243243 5223828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对全市重点保护企业一律在年初由质监局统一到企业协商全年检验(测)工作,年中只搞服务,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凡进企业检查,须经局长同意,报行政服务中心批准。 二、积极为全市工作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对检查中发现重点企业存在的标准、计量、质量问题,以规范教育为主,帮助企业整改,免予处罚。 三、凡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服务到位。 四、努力为全市企业服务,帮助天门泵业渣浆泵、健康生猪、杨场酱菜、华美饲料、金天棉纱、天门纺机并条机、华泰轮毂、科田软膏、沙隆达百草枯、益泰肝泰乐、福临化工复混肥等创全国、全省名牌产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申报张港(花菜)、黄金村(西红柿)、健康(生猪)、黄潭(黄花菜)为全国、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免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国家标准、行为标准的检索服务;取消计量器具使用企业的送检活动,开展计量器具一次性上门检定服务,免收出检费;开展对棉纺企业入库原棉的公证检验,免收公证检验费;严格按检验周期开展产品质量定期检验,质检报告在15日内出具(特殊产品除外),严格执行国价费字〔1992〕496号文所定规定的检验费收取标准。 六、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齐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共信息卡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发改价格〔2003〕82号文收取办证费;申办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鄂价费字〔1992〕299号文收取办证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鄂价费字〔1992〕229号和鄂价费字〔1993〕37号文收取培训办证费。 七、确保打假举报电话畅通,每天8:00-18:00有专人值班,坚持有诉必接,有难必解,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无偿服务。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举报电话:0728—5235088
市供电公司承诺 一、规范服务“四公开”。公开服务岗位职责,实行挂牌营业,对无证上岗人员,用户可拒绝配合;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用户拒绝超出标准的收费;公开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用户监督。 二、日常用电“三限时”。公用配电变压器故障处理限时;一般性故障: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恢复正常;小型故障(部件损坏):接到报告后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整体折卸或更换):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城区10千伏配电线路故障处理限时:接到报告后16小时内恢复正常。城区低压配电线路故障处理限时:接到报告后12小时内恢复正常。 三、新装、增容“两减少”。减少环节。新装、增容工程,用户直接在本用电区内办理用电申请后,实行归口管理,无须用户传递。减少供电方案批复期。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5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35千伏及以上工程严格履行合同。 四、违纪事件一查到底。用户可随时采用信件和电话等形式举报供电部门职工违反服务纪律的人和事,对不满意的服务进行投诉。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接到举或投诉3日内答复受理情况,15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举报电话:0728—5331000
天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承诺 服务宗旨: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服务要求: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 服务标准:让群众满意,让客商满意。 服务方式: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 服务承诺: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待人。 廉洁高效守纪,恪尽职守服务。 服务禁令: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 不得谋取服务对象的利益。 不得超时限承诺服务。 举报电话:0728—523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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