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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探陆羽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四) 问题背后的问题
看了1月23、24日《天门日报》连续报道的陆羽花园物业管理的问题,作为一个热心市民,不揣浅陋也进来絮叨一番吧。首先恕我直言,文中披露的问题极有可能还只是个开端,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类问题将会层出不穷。我们不妨透过这一表象,探索一下问题背后的问题。 愚以为,陆羽花园物业管理的问题,从深层原因说并不仅在于其本身,而是多方面矛盾的集中表现,包括小区规划、行业管理、企业规范、制度建设、居民素质等多个方面,这里先从问题的源头——小区规划来叙一管之见。 我市的住宅“小区”可谓星罗棋布,但真正具有小区规模的几乎是个空白。十年前规划的“园丁小区”其起点不可谓不高,规划占地百多亩,建筑面积十多万平方米,然而终究没能变为现实。现在天门新城一期阳光丽景湾才让人真正看到了住宅小区的曙光,但离交付使用尚须时日,而那种三栋楼两栋楼乃至一栋楼也称作花园的“小区”则比比皆是。如此规模的“小区”是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的。就以报道中提到的陆羽花园为例,那里不过楼房四栋,百余户人家,假设每户100平方米,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每平方米0.25元收费,再按80%的入住率计算,100户每月共可收取物业管理费2000来元,按天门目前平均工资800元,可请两个半人,还有其他如水电、清扫清运工具等费用尚无着落,而这两个半人怎能管好这百多户、万余平方米的物业?况且,还有那么多的人家不愿交费,总不能让那物管企业的人喝西北风了来为你服务吧。 所以,现代物业管理是以现代住宅小区为依托的,没有一定规模的小区,就不可能进行现代物业管理。无论是建新城还是改造旧城,无论从发挥城市功能考虑,还是从提高市民的居住质量计,我们的小区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建有完备的设施,即使是旧城改造也要规划在先,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区,那种见缝插针建住宅,一栋两栋称花园的“小区”开发应该打住了。否则,有哪家物业管理企业愿意赔本赚吆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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